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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留做纪念

第三百二十九章 留做纪念

“这谁也够浪漫的啊,每天一束,办公室里快没地儿搁了。(Co)雷经理,什么时候带过来让同事们见见啊。”看着女朋友陆琳跑到雷阳身边艳羡着玫瑰,丁浩跟雷阳开起玩笑。

领航的员工彼此间相处很融洽、随意,不会像一般的企业那样要恪守上下级的礼节什么的,丁浩跟雷阳都是领航最早一批员工,相互也都熟悉,说起话来也没什么弯弯绕绕的。雷阳这几天天天收到花,丁浩跟她在一个办公室里,自然知道这件事,也难免会好奇是谁发起的这爱情攻势。

连今天雷阳已经收到五束红玫瑰了,而且没束都是代表天长地久的九十九朵,几天下来,雷阳家里跟公司已经随处可见红玫瑰了。

古夏侯第一次送的时候想着弄点视觉冲击出来就选了一束九十九朵的,后面也就照着第一次这么送了,总不好越送越少吧,每天几百块钱的花他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看到人家送花,你都没想着也给我们陆大美女送几束?”怕雷阳不好回答丁浩的问题,古夏侯接口调侃起他来。

“那是当然啊,古总没听我刚刚说‘也’嘛,我可是连着送了十一天呢。”听古夏侯这么问,丁浩一脸自豪的回了一句。

“是嘛,没看出来啊,看来公司传言是咱陆美女追求的你所言不实啊。”

丁浩刚想接口,陆琳抢着笑道:“古总,你别听他吹嘘,他倒是送了十一天,但是每天只送一支,还美其名曰‘我的心里只有你’。你们说,有他这样送玫瑰都投机取巧的嘛。”

陆琳很爱丁浩,实际上都已经带丁浩见过父母了,所以她跟丁浩这会儿的感情很是稳固,这么揭他的短并不是对他的这些举动不满,只是把它当作趣事跟朋友分享说笑而已,意在显示两人已经接受了彼此的一切。

“一朵跟九十九朵代表的情意是一样的,省点钱送点别的东西不是更好,还能持续浪漫。”信奉“实用主义”的丁浩赶紧解释起自己每天只送一朵玫瑰的用以来。

“你就别宣扬你的这些歪理了,一朵就是一朵,九十九朵就是九十九朵,当然不一样。男生在这些事上跟女生永远说不到一块,并不是所有东西都是符合逻辑才是最好的。”怕丁浩说的话会让雷阳不快,陆琳赶着电梯门开之前又教训了他一通,她知道并不是所有女孩子都喜欢丁浩这样精打细算的男人。

实际上陆琳她自己就不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也不愿意丁浩花冤枉钱,这也正应了那句话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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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送了,真没地方放了。我带了两束回家,我妈一会儿夸花漂亮,一会儿又说太浪费钱,我都不敢再往家里带了。”拉着古夏侯的手晃着,雷阳一脸幸福的跟他说着话,不让他再接着送。她倒没去考虑会花多少钱,她的家境本来就不错,没觉得送这么多花多浪费钱,况且她知道古夏侯早就是千万级别的钻石男。

“你带回家了啊?我还以为你不敢带回家呢,你爸妈就没追问你我这个多金的女婿?”拉起雷阳的手在嘴边吻了一下,古夏侯笑嘻嘻的问起雷阳。

“带回去跟不带回去都一样啊,反正我姐知道我天天收一束花。他们当然问了啊,我妈都迫不及待要见见你了。”

“那你怎么应付的啊?”

“我还能怎么说?就跟他们说只是恋爱,还没到见家长的地步。”

“啊?感情我还随时有被踹的可能啊?”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就是想带你去见他们你倒是敢啊。”雷阳说着娇媚的横了古夏侯一眼。

要不是怕同事看出端倪,雷阳都想直接跟着古夏侯进办公室,这会儿在办公桌便坐了两分钟才捧着分文件进来,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跟古夏侯柔情蜜意起来。

“那你怎么没带一些到我的办公室啊?喏,我桌上不是也有花瓶。”古夏侯当然不敢现在跟雷阳去见家长,就没有再接那个话题。

“那怎么行,放到分到办公区可以,怎么能把男朋友送的花送到别人的个人办公室啊?”雷阳把花装饰在办公区的时候就有想过这些,放到公共区域行,像古夏侯、高飞这样独立的办公室就不合适。

“你说我亏不亏啊,明明都是我送的,结果我连半点光都占不到。”嘴上这样说着,可古夏侯脸上没半天委屈的神情,乐呵呵的盯着洋溢着幸福的雷阳。

“卡片上的字是你写的?”不虞会有人传进来,雷阳朝古夏侯面前靠了靠,掏出刚刚藏进口袋里的卡片问了古夏侯一句。

“当然是我写的啊,抄袭别人的情诗多没诚意。”

“我当然知道你是写的,我是问这字是不是你写的,不像你平时写的字啊?”拍了一把古夏侯已经不动声色扶上她臀胯的手,雷阳说着把卡片递了过去。

“在花店现写的,赶时间就写了行草,怎么样,漂亮吧?”古夏侯一边说着,一边直接拿笔在面前的纸上写了起来,还是卡片上的情诗,一模一样的字体。他平时洗写行书,这会儿的行草就是这段时间照着他爷爷古无波的字帖练的成果。

“漂亮,我姐就觉得你写这么一手漂亮的字不可思议。我们从小就有练字,我后来就撂下了,我姐一直坚持到现在,她说你的字看起来有十多年练下来的功力。”雷阳自己的字其实也不错,她觉得男生就得写一手漂亮的字,是真喜欢古夏侯的字,随口把姐姐雷月对古夏侯的字的评价说了出来。

“你的字也还不错,现在能写一手漂亮字的人不多了,基本都是签名龙飞凤舞,真正写起来跟鳖爬一样。”古夏侯还是很得意他的一手字的,见雷阳识货,还是有些小自豪的,也夸起她的字难得来。

“恩,你跟我想的一样,我最讨厌那些去找人专门设计签名然后拼命只练签名的人,明明写不好还装模作样,太可笑了。”

“得亏我练了字,不然你还看不上我了呢。”看着雷阳皱着鼻子,衣服深恶痛绝的模样,古夏侯笑着打趣了一句。

“你刚从美国回来啊,写一手鳖爬的字可以理解嘛。”刚刚还言辞激烈批判写不好字的男生呢,雷阳这会儿又理所当然的给了古夏侯特殊优待,觉得用“鳖爬”形容人写字难看挺形象、挺有趣,也学着他说了起来。

“我们家从我爷爷开始就严格要求必须要写好字,我爸跟我大伯、姑姑他们也是从小就让我爷爷逼着练字的,到了我这一辈,我爸当然不会心慈手软,再加上我爷爷盯着,我要是写不好字肯定没好日子过。”虽然知道此前的古夏侯在老妈Monika的袒护下根本没练什么汉字,但是古夏侯还是把自己的字说成了家族传承。他现在的字确实因为古无波的教导受益匪浅,关键是不这么说也太难让人接受。

“这张也归我了。”看到古夏侯在纸上写的情诗前面加了“致雷阳”,又在下面落了款,雷阳在古夏侯提笔的瞬间就干净把纸抢了过去,宣布归她所有。卡片上写的虽然跟现在纸上写的一样,但是没有注明给谁,也没有落款,雷阳这会儿看到完整版的,自然首先想到据为己有。

“你得好好收藏,这以后拿出来都是墨宝啊,价值连城也说不定。”看到雷阳如获至宝的样子,古夏侯跟她开起玩笑。

“现在就价值连城,以后……”仔细的折着手里的A4纸,雷阳眉开眼笑,很是认真的表示现在就足够珍贵,却是在解释原因的时候开了个头就停下了。

“以后怎么样?”古夏侯这回是真没弄明白雷阳的心思,接口追问起来。

“不告诉你!”

雷阳当然不好意思告诉古夏侯,因为她刚刚心里想的是:以后等我们老了,再拿出来给儿孙看,那会是多美好的事情。